托 管 服 务合 同
项目名称: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服务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参照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
托方)就特定技术服务项目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
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
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
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服务的内容:
2.服务的方式: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2.服务进度:
第三条 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2.
3.
第四条 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深圳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托管的期限最少不宜低于6个月,期满后,企业的状况仍符合《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应当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托管。)
2、托管费用总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支付方式和时间:
(1)
(2)
(3)
(备注: )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托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2
1.3
2.乙方权利和责任:
2.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托管工作,对其服务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乙方因人员失职而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相关责任;
2.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的生产工艺、过程等予以保密;
2.3乙方应当定期小结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至少每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合同期满后全面总结报告;
2.4
2.5
3.甲方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全面有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项目应及时整改,若因甲方资料失效失真或不及时整改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理,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若因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服务质量失实,被主管部门否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将服务费用退回。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2、
第七条 技术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 在托管服务期间,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和解决办法: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