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宝安区关于推动四大类重点企业分类分级并达标的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1-8-30

                   关于推动四大类重点企业分类分级并达标的工作方案

                                        2011-5-24

 

    为顺利推进我区四大类重点企业(家具企业、制衣企业和具有洁净车间或粉尘车间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并在本年内全面实现安全管理达标,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步骤,更好地指导辖区相关企业有效开展工作,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为核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完成全区共约2700家的四大类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及安全达标工作,并在安全达标工作中筛选和创建若干标杆企业。

    二、前期准备(3月1日至3月20日)

   (一)人员培训

    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为有效提高各类工作人员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中的共识,达到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区安监局将分批开展全面的业务培训,将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和创建标杆企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剖析。四类工作人员包括:

    1、区局全体工作人员;

    2、各街道安监办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3、各街道全体巡查工作人员;

    4、各参与此项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宣传发动

    为了让我局的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和创建标杆企业的有关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让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熟知了解,在全区工业企业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此项工作的顺利推动奠定良好基础。重点通过如下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1、在全区的部分主干道和大型工业区设置宣传横幅,让此项工作深入人心,使企业积极开展工作,打消企业的观望态度。

    2、在宝安电视台、宝安日报等主流媒体播放宣传短片、发布宣传公告,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和氛围。

    3、各街道安监办、巡查办的工作人员到相关企业现场发放宣传册子,讲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指导企业迅速开展工作。

    4、各街道组织召开企业动员大会。要求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区安监局领导、街道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动员大会并作讲话,推动分类分级及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步骤(3月21日至12月20日)

    1、企业自查阶段(时间为10天:3月21日至3月31日)。在经过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之后,街道安监办组织辖区内四大类重点企业进行自评。各企业对照《宝安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类评定标准》和《宝安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级评定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分,填好《宝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定表》和《宝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定表》盖公章后报街道安监办。

    2、分类分级排查评定阶段(时间为一个月:4月1日至4月30日)。由各街道安监办组织安全中介机构对各街道的四大类重点企业进行排查评定。通过排查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状况,根据《宝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定表》和《宝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定表》对企业进行分类和评分,确定企业的类别和级别。

    3、筛选和创建标杆企业阶段(时间为三个月:4月21日至7月20日)。各街道安监办通过分类分级排查评定工作,筛选和创建标杆企业,具体创建方法参见相关工作方案。标杆企业验收按创建标杆企业的进度进行,每创建完成一家验收一家。其中在5月1日前完成5家标杆企业的创建工作,为后续的创建工作提供学习样板,5月1日后按任务和进度完成标杆企业创建工作,全区全年合计完成共200家。

    4、企业整改达标阶段(时间为4个月:4月21日至8月20日)。四大类重点企业经排查评定后发现本企业评分在800分以下的,应组织力量进行整改。企业可以依靠自身技术力量自行组织整改,也可寻求安全中介机构提供指导和服务。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方式、内容、费用等由双方自行协商。

   各街道安监办在此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到标杆企业进行学习参观,引导评分在800分以下的企业迅速开展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同时,各街道安监办和区局业务科室要采取强有力执法手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及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又不积极参与达标活动的工业企业,各街道要穷尽一切法律手段,通过强有力执法手段,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达标。

    5、达标验收与标杆验收阶段(时间为8个月:4月21日至12月20日)。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对全区四大类重点企业的达标情况和标杆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凡评定分900分以上的,发给“安全管理标杆企业”牌匾;凡评定分80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发给“安全管理达标企业”证书;凡是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人员、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评定分低于600分的,纳入黑名单按区政府有关“替代优先”的政策进行淘汰关闭。

(前期准备和工作步骤的具体工作任务表参见附表一)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办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专职人员及相关责任。同时,各街道要结合区安委办工作制度,按季度向区安委办汇报,由区安委办汇总后予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街道,由区安监局领导约谈街道安监办主任,约谈后工作仍未落实的,由区政府领导约谈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2、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安监办要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对于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供其他街道参考学习,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于较难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局执法科进行协调处理,避免工作停滞不前。

    3、区局各科室要加强对挂点街道达标工作的指导。每周至少到挂点街道一天,了解街道安监办的推进情况。各科室的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街道安监办层面,要直接深入到企业一线,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达标的进度、质量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街道做好全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工作。其中,执法科负责对家具企业、制衣企业和具有粉尘车间的工业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危化科负责对具有洁净车间的工业企业分类分级评定和达标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事故科负责对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业企业开展标杆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指导。

    4、请各街道安监办将本街道的四大类重点企业名单登记造册,明确工作责任小组及责任人,形成《四大类重点企业分类分级及达标责任分工明细表》(附表二),与本街道的工作方案一起于3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报区安监局执法科。

(联系人:石丹青,电话:27591067,电子邮箱55287287@qq.com)。

·下篇:宝安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定表
·返回:上一页

网站建设中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