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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14-6-7

1.政策文件指导

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并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
2011年6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为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
2011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文件规定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注化评审条件、流程、评审单位、达标分级及其他相关要求。

2.行业特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近两年来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全国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1)原料、中间产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居多
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料、中间产物和产品多属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在生产、使用、贮运中操作或管理不当,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烧伤等安全生产事故,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2)生产设备、设施危险性较大
企业中高温、高压设备多。许多生产离不开高温、高压设备,这些设备能量集中,如果在设计制造中,不按规范进行,质量不合格;或在操作中失误,就将发生灾害性的事故。而且很多企业为降低成本、压缩经费,首先削减的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造成设备失修,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
(3)生产、运输、储存各个环节均存在风险
危险、有害性物质的风险触发因素很多,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均需严格管理,避免因操作或管理不当发生事故。

3.达标考评指标目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电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4.达标等级划分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按照《评审标准》评审,一级、二级、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评审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5.考评主管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省级、设区的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一级企业由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三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6.建设流程

7.考评流程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危化品企业可组织专家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诊断报告,提出诊断问题、隐患和建议。
危化品企业应对专家组诊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建议。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一段时间后,主要负责人应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评审标准》的符合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自评工作组应至少有1名自评员。
危化品企业自评结果符合《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的危化品企业,应分别向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申请。
危化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评审申请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企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的理由。
评审组织单位受理危化品企业的申请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选定评审单位并向其转交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评审单位会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的通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危化品企业的评审。评审完成后,评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单位会根据危化品企业规模及化工工艺成立评审工作组,指定评审组组长。评审工作组至少由2名评审人员组成,也可聘请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评审工作组成员会按照评审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评审。
评审单位应当如实记录评审工作并形成记录文件;评审内容应覆盖专家组确定的要素及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评审记录应详实、证据充分。
评审工作组完成评审后,编写评审报告。参加评审的评审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注明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评审报告经评审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并提交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工作组会将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和整改要求提交给企业,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评审单位会将评审资料存档,包括技术服务合同、评审通知、诊断报告、评审计划、评审记录、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评审报告、企业申请资料等。
初次评审未达到危化品企业申请等级(申请三级除外)的,评审单位应提出申请企业实际达到等级的建议,将建议和评审报告一并提交给评审组织单位。初次评审未达到三级企业标准的,经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评审组织单位应在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公告单位会定期公告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在公告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前,公告单位应分别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的有效期为3年,自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之日起算。

8.考评形式
对初次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企业,评审单位可提出达标等级建议,经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将审核结果和评审报告转交提出申请的危化品企业。
评审组织单位每年会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危化品企业进行抽查,3年内对每个达标危化品企业至少抽查一次。
抽查内容会覆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要素,且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现场。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危化品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危化品企业应将自评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危化品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应到现场核查。
危化品企业抽查或核查不达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被撤销安全许可证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并进行公告。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被撤销后,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可提出三级达标评审申请。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被撤销的,由原发证单位收回证书、牌匾。

9.相关资料
附件1:评审人员再培训换证申请表
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诊断报告
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附件2:A级要素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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